為加強電話卡(含無線上網卡,下同)源頭治理,防范和打擊利用非實名電話卡(以下簡稱“黑卡”)實施的各種違法犯罪活動,維護人民群眾合法權益,保障國家安全和社會安定,根據《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于加強網絡信息保護的決定》、《計算機信息網絡國際聯網安全保護管理辦法》、《互聯網安全保護技術措施規定》等法律、法規和規章,特通告如下:
一、電信運營單位及網上和網下銷售渠道為用戶辦理移動電話入網手續,應當核驗用戶身份證件,未經核驗,不得為用戶辦理入網手續。
二、對違反國家規定,未核驗用戶身份證件為用戶辦理移動電話入網手續的,公安機關將根據《計算機信息網絡國際聯網安全保護管理辦法》第十條、第二十一條和《互聯網安全保護技術措施規定》第八條、第十五條依法查處,同時通報通信管理和工商部門。
三、鼓勵廣大人民群眾積極舉報違法銷售渠道(線索報送電話:0663-8237063)。對威脅、打擊、報復舉報人的,公安機關將依法從嚴懲處。
本通告自發布之日起實行。
揭陽市公安局
2015年2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