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工作需要,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務員法》及廣東省公務員管理有關規定,廣東省財政廳面向省內外公開選調10名公務員。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選調人數
選調省財政廳機關和廳直屬行政單位綜合崗位共10名。
二、條件資格
(一)中共黨員。政治素質好,大局意識強,品行端正,無違紀違法記錄。
(二)熱愛財政工作,有較強的文字綜合能力、溝通協調能力,有文字綜合、機關黨建、政策研究、財政預算管理、經濟分析等相關崗位經歷,具有良好的擔當精神。
(三)現任科級領導職務或一級主任科員以下職級公務員和參照公務員法管理單位工作人員,具有3年以上公務員或參照公務員法管理單位工作人員工作經歷,全日制大學本科以上學歷,學士以上學位,專業不限,年齡不超過35周歲(工作經歷和年齡計算截至2019年9月底)。
(四)已完成公務員登記或參照公務員法管理單位工作人員登記,除試用期外,年度考核均為稱職以上等次。
(五)身心健康,能承受較高強度工作壓力。
(六)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參加選調:
1.涉嫌違紀違法正接受有關機關審查尚未有結論的;
2.受處分期間或未滿影響期限的;
3.與廣東省財政廳機關工作人員有夫妻、直系血親、三代內旁系血親以及近姻親關系的,配偶已移居國(境)外或沒有配偶但子女均已移居國境外的;
4.按照中央和省的有關規定,到現工作單位未滿服務年限或對轉任有其他限制性規定的。
三、選調程序
(一)公開報名。采取個人意愿與組織推薦相結合的方式報名。報名人員須如實填寫《廣東省財政廳選調公務員報名登記表》(附件,可從省財政廳門戶網站公告下載),并提供如下材料:
1.個人簡介(500字以內);
2.本人近三年來牽頭或深度參與撰寫的能體現工作成果的相關材料3篇以內,包括但不限于工作總結、領導講話、調研報告、綜合材料等;
3.本人身份證、工作證、學歷學位證書、現職務職級任職文復印件。
請于10月31日前將報名登記表及上述材料通過中國郵政快遞(EMS)郵寄至廣東省財政廳人事教育處(以郵戳時間為準),郵寄地址:廣州市越秀區北京路376號廣東省財政廳人事教育處,郵編:510030。同時,將報名登記表電子版和本人小一寸彩色電子照片發送至電子郵箱czt_rjc@gd.gov.cn。
(二)資格審核。根據崗位條件對報考人員提交的材料進行資格審核,經甄別和擇優選擇,按選調人員與筆試人數不低于1:5的比例確定50名以上參加筆試的人員。
(三)筆試面試。筆試主要測試政策理論水平、分析和解決實際問題的能力、文字表達能力等綜合素質。根據筆試成績高低,按1:3比例選擇排名前30名的考生進入面試人選;面試主要測試履行崗位職責所要求的基本素質和能力,筆試成績不帶入面試。具體筆試面試時間、地點另行通知。
(四)確定人選。根據筆試、面試情況,經綜合分析研判,按選調崗位1:1的比例確定考察和體檢人選。
(五)考察體檢。按規定對人選進行考察、心理健康測試和體檢。對考察、心理健康測試、體檢不合格的人選,可視情況進行遞補。
(六)公示試用。根據筆試面試成績、考察、心理健康測試和體檢結果,確定擬選調人選,在廣東省財政廳門戶網站(czt.gd.gov.cn)公示5天。公示期滿,對沒有問題或反映問題不影響選調的人選,經征得所在工作單位同意,安排到廣東省財政廳試用1個月。試用結束后,由廣東省財政廳對試用人員進行綜合考核評價。
(七)轉任調入。試用考核合格的,按規定程序辦理轉任手續,調入廣東省財政廳任職;不合格的,不予選調。
四、其他事項
(一)報考人員提供的有關材料必須真實、準確,不得弄虛作假,不得托人說情、打招呼,一經發現并查實即取消選調資格,并通報所在單位。
(二)本次選調工作由廣東省財政廳負責解釋,接受省紀委監委駐省財政廳紀檢監察組、省財政廳機關紀委監督。
廣東省財政廳人事教育處咨詢電話:020-83170691、83170879、83170292,傳真:020-83170248。
附件:廣東省財政廳選調公務員報名登記表.doc
廣東省財政廳
2019年10月10日
